第十四屆全國大選後,伊斯蘭黨崛起為「最具威脅力的在野黨」。以「反ICERD集會」展現草根動員能力,與巫統的磨合也漸入佳境,終在2019年1月26日彭亨州金馬侖國席補選奏效。相對於排隊面對司法檢控的巫統領袖,打宗教牌的伊黨領袖佔據道德制高點,讓伊黨從後市看起。
2019年2月1日,《砂拉越報告》主編克萊爾(Clare Rewcastle Brown)在不道歉,也不撤下「指控伊黨領袖收取巫統九千萬政治獻金」文章的情況下,與伊黨主席哈迪阿旺 (Abdul Hadi Awang)庭外和解。接著,伊黨中委聶阿都(Nik Abduh)承認自己在選舉前撒謊,同僚引述《古蘭經》典故為他圓場,而反貪污委員會亦介入調查。
巫伊聯手形勢看漲的劇情,就在這半個月內急轉直下。士毛月州席補選前夕,哈迪阿旺放低姿態,前往會晤首相馬哈迪,答應補選中撤回對巫統的支持,並簽署協議,在馬哈迪面對「不信任動議」時,成為其後盾。伊黨選前對馬哈迪火力全開,如今大幅度U轉支持馬哈迪領導,違反近年來高喊的「Istiqamah」(始終如一)口號;而哈迪突然撤回對巫統支持,也讓原本越趨融和的巫伊關系,產生變數。
馬哈迪權謀壓制在野黨
可以這麽說,馬哈迪在509變天後,以其深不可測的權謀,在政黨政治層面上,逐步削弱巫伊兩黨的實力。他策動一波接一波的退黨潮,施壓巫統黨內票選主席阿末扎希(Ahmad Zahid Hamidi)下臺,間接決定了敵營的最高領袖人選。之後他將矛頭對準正在崛起的伊黨,以掌握在手中的把柄,讓後者向他投誠。如今伊黨領袖忙於在支持者前為喪失誠信的自己解套,面對巫統時也有為自保而背叛盟友的尷尬。
此舉讓人喜憂參半。巫伊結盟讓右翼勢力整合後擡頭,《當今大馬》甚至根據509選舉成績,把巫伊得票合計,得出三十個國席選績將會改寫的結論。換言之,若單純從巫伊當時得票計算,排除兩者結盟產生的不同效果因素,希盟政府將不會誕生。如果一切現狀不變,其延伸的擔憂是:即將在第十五屆大選勝出的,會是象徵右翼勢力的巫伊政府。
故此,當馬哈迪將巫伊推向懸崖,就得到一些人的喝彩,或體諒。有者甚至相信,馬哈迪需要在國會掌握三分之二多數優勢,以啟動涉及修憲的改革議程,如總檢察長與檢察官的角色分割、法官任命程序之改革等。
然而,強勢的馬哈迪政府意味著弱勢的在野黨,不利於對當權者的監督與制衡。更甚的是,權力是把雙刃劍——若馬哈迪將多數的優勢轉化為鞏固本身權位的籌碼,恢復威權領導,這無疑讓509變天所累積的成果付諸流水。更何況,把巫伊右翼政黨滅了,卻讓被視為是「巫統2.0」的土著團結黨壯大,說到底也無太大意義。
我們究竟卡在哪裡?右翼政黨被瓦解,是否等於右翼勢力遭毀滅?舉個例子:即使伊黨領袖因九千萬政治獻金醜聞而從此灰頭土臉,穆斯林社會是否會因此轉態,支持簽署ICERD,或放棄追求落實伊斯蘭法中的固刑法(Hudud)?就算巫統最高領袖因貪污醜聞鋃鐺入獄,「承認獨中統考文憑」會否因此而變成馬來人社會的主流聲音?
先改變制度或改變社會
顯然,答案是否定的。509變天前,「先改變國家制度,抑或先改變社會觀念」這個「雞跟蛋」的問題,糾纏不休——社會觀念不改,國家制度的變革就遙遙無期。惟在處處受制的環境條件裡推動觀念改革,常常事倍功半,甚至弄巧反拙,讓保守群體在國家體制變革前卻步。
509的政權輪替,為國家制度的改變打開了一個新局面——終結巫統國陣一黨制時代,為將來開拓更多不同的可能。巫統不再一黨獨大,民主化的改革雖無法一步到位,甚至可謂進度緩慢,但相較於國陣時代,原本隸屬首相署的機構如選舉委員會、反貪會、總稽查署、人權委員會等轉為向國會負責;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主席由在野黨議員出任等,皆為實質的改革步伐。
反之,社會觀念的改變,乃為眼前的挑戰。政客看選票、選民看利益。如果公民社會有能力影響選票走勢,政客就務必順從民意,從善如流。而多元社會中各異的群體如何接受「進步的改革議程」,則考驗我們如何說服對方這個改革對他們有利。舉個例子:如何從一個馬來西亞人視角看待「身份認同」問題,進而讓多數族群相信「多元有利於馬來西亞整體國家社會」——「承認獨中統考文憑」的困局,才得以解套。
當下政局之所以讓人沮喪、迷惘,甚至是懷疑自己當初的抉擇,是因為變天以後的權力鬥爭,很快淪為議席數目的比拼,而非政治理念之爭奪。舉例而言:主張宗教治國的哈迪,可以與向往世俗體制的馬哈迪站到同一陣線。兩人相握的雙手,卻端不出具體的共同理念,讓人一頭霧水。
對政治人物的不信任、對改革無法一步到位、對右翼政黨下野後右傾勢力繼續盤踞的不滿,讓許多對「新政府」寄予厚望的人意興闌珊。只是,倘若我們把自己放到被動的位置上,遙望保守勢力來勢洶洶而改革勢力節節敗退,我們就只剩下悲觀,在憤怒後嘆息。
公民社會唯有主動出擊,趁政黨洗牌的期間,積極拉攏串聯、跨族群搭橋對話、打造民間共識、壯大公民社會力量,我們才可能反客為主,讓進步的改革議程,為509的政黨輪替,賦予實質的意義。
*刊登于《当代评论》(2019年2月20日):http://contemporary-review.com.my/2019/02/20/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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