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4届大选前,希盟承诺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然而,变天后这过程拖延了一段时间,只要这法令一日没废除,其将继续被使用。
在等待废除有关法令同时,一些在此法令下被判监者改判为罚款。但我的案件却有不同遭遇,不仅保持监禁判决,还把9个月监禁刑罚增加至一年。(编按:万吉因发表被指侮辱雪州苏丹沙拉夫丁的言论而在煽动法令下被控)。所以,7月9日,我被带到加影监狱。许多朋友感到伤心,不少更提供援助和声援,这包括了金钱的援助。这让我无限地感谢。
而友人也展开了各项努力,要求法庭暂援执行刑罚。在短短两天内,完成了法庭程序。因此,7月12日,高庭允许暂缓执行刑罚,我就此获释,但并非完全自由。
在监狱里,我经历各种各样的事。从被一名狱卒打,到喝铁笼里的自来水。这都是我生命中宝贵的经历。在这次经历中,其中一项令人难忘的是发生在入狱第二天早晨的事件。狱卒问我,会否在黎明时(早上5点45分)洗澡。我说,我通常习惯在早上9点左右洗澡。
他很认真地说,先知穆罕默德是黎明时洗澡的。作为一个受过伊斯兰教育的人,我当然知道这是错误的言论。我纠正他,我以为他会接受。显然没有。他多次重复,先知是在黎明时洗澡。我也强调,这样的论述是不对的,没有任何宗教经典能证明其论述的真实性。
虽然他对伊斯兰的理解很浅,但他仍然坚持。他的声音似乎在吼叫,我开始沉默。我不想和那些不以事实基础来论事的人争吵。
不仅那天早上,在下午时,另一名狱警招我过去。我按要求通报了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囚犯号码和所犯罪行后,他询问我的工作。
权力让人沉默
我表示,我如今在一家非政府组织工作──大同工作室,这是一个试图在马来西亚种族与宗教课题上,通过对话及交流,以建立民间和谐关系为目的之组织。
他接著问我,以前的工作是什么。我说,大约两年前,我是在槟州政府担任时任首席部长,如今为财政部长林冠英的新闻官。他进一步问,为什么我放弃州政府的工作,而到非政府组织。我解释,我更高兴作为一名研究人员,更喜欢参与不同种族、宗教的对话和交流。
听到我的回答后,他开始发言。我唯有听他演讲。但是,在其演讲中,他提到一个说法,是不正确的,当他说《可兰经》指出,有知识的人不应与政府共事。
实际上,其说法是不正确的。《可兰经》里没有一段经文是如此说的。因此,我纠正他。但是,他似乎为自己的主张辩护。当我要他提出论据时,即那段经文如此说明时,他继续说,我作为一个有宗教教育背景的人,这是我应该知道的事情。我告诉他,他所说的并不确实。他开始提高声量。既然他手握权力,我就只好沉默。
有时我想真理难以传播,因为当权者决定了其诠释意义。即使拥有良好的参照和论述也不会被视为真理,因为某方有权力阻止与他们有不同的诠释。
就我以上的案例而言,这不是宗教诠释的问题,而是宗教事实的问题。但在权力下,即使明显错误的事实,他们依然捍卫,更不用说涉及宗教的诠释。
这样的事件也发生在人类历史上,甚至在穆斯林社会中,也是如此。在大约1000年前,一位名叫阿末汉巴尔(Imam Ahmadbin Hanbal)的伊斯兰学者,就曾因对宗教有不同的诠释而被监禁。
当权者定义“真理”
事实上,在阿拔斯王朝的苏丹阿瓦锡(al-Watsiq)统治期间,一名伊斯兰学者阿末纳斯尔(Ahmad bin Nasr al-Khuzaie)就因批评政府的宗教学者所做出的诠释,而遭到后者煽动苏丹把其处死。
总结而言,宗教不是立足于权力,而是站在论据和事实上。由权力支撑的宗教是虚伪的。这是因为真理是基于论证和事实,而权力含有强制的要素。
理解《可兰经》教义,有许多经文敦促人们关注论据和事实。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伊斯兰希望人们因宗教而变得善良。更重要的是,许多不好的行为不是因为宗教,而是因为基于错误的宗教事实和诠释。
*刊登于《东方日报》(2019年7月21日):https://www.orientaldaily.com.my/news/wenhui/2019/07/21/29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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