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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吉兰丹大臣呼吁穆斯林妇女不要穿紧身衣、过度装扮和涂喷香水。对穆斯林来说,这样的呼吁司空见惯;然而,对非穆斯林而言则不然了。更何况,现实中很多穆斯林女性都喷涂香水,且不少是没戴头巾的。

事实上,从一些流传的照片,我们发现世界一些著名伊斯兰宗教师的妻女也是没戴头巾的。即使有戴,也会露出头髮,如著名伊斯兰学者杰斯尔欧达(Jasser Auda)的妻子、布雅含卡(Buya Hamka)的妻子等。

在伊斯兰论述中,这课题可从两方面著手,即衣著及遮羞体(aurat)。Aurat意思是羞耻,而衣服则是肢体的掩盖物,確保羞体不会暴露。例如,生殖器如果暴露在眾人视线里,会令人羞耻。因此,必须穿上衣服,以免羞体暴露在他人眼中。

在穆斯林的语境,一些器官如果暴露出来,將被视为一种耻辱,因此必须遮掩。对于男性来说,这部份是身体的肚脐至膝盖,如大腿、生殖器──都被认为是羞耻的。因此,必须遮盖起来,不让人看到。对于女性也是如此,除了面部和手部外,其他身体部份都应遮盖起来。遮盖肢体的指示,都是伊斯兰学者对天启文本的理解结果。

遮盖肢体有考究

对于男性的指示,其来源参考自一些圣训条文,如先知曾要赛地纳阿里(Saidina Ali,第四任哈理发)把身体肚脐至膝盖之间的肢体遮盖起来。他也禁止人们直视他人肢体。至于女性的指示,则源自《可兰经》的经文,其中就提到了三个基本要点:

首先,其吩咐遮盖所有身体部位,除了表面外(伊斯兰学者詮释表面为面部和手)。其次,头巾遮盖的地方,从头部至胸部以下。第三,禁止女性蹬脚(伊斯兰学者詮释为这是要吸引男性注目)。

从启示的经文中,穆斯林对此有两种詮释:首先,启示文本中的遮盖身体指示,绝对属于宗教的指示。因此,无论信徒身在何处,如果他们暴露身体,就是罪过。世界上所有伊斯兰学者几乎都抱持此观点,从以前到现在亦如此。

另一种看法则认为,解读可兰经和圣训的经文內容须从文本的语境著手。即在阿拉伯社会的背景下,暴露身体是耻辱的。然而,在其他社会里,如果暴露的部份不被视为耻辱,则就不一定要遮盖。

这一派的观点,是基于以下论点:首先,並非所有启示文本都是宗教性的。例如,可兰经指示发动战爭,但它不能在一个和平的国家里发动战爭。更重要的是,一个国家受到敌人攻击时,发动战爭是常见的。不需要任何天启,人们在被敌人攻击时,都知道战爭的必要。

其次,有许多圣训文本提到先知穆罕默德穿著长袍、缠头巾,这些都不是宗教的习俗。这只是阿拉伯文化,因为穆罕默德是阿拉伯人。此外,这种服装也是阿拉伯社会的非穆斯林穿著。

文化层面詮释

基于这些论点,一些著名的伊斯兰学者如突尼斯的塔希尔依奴阿舒尔(Tahir Ibnu Asyur)、巴勒斯坦的阿南依布拉欣(Adnan Ibrahim)、敘利亚的莫哈未沙鲁(Muhammad Shahrur)和印尼的古来什希哈(Quraisy Shihab),认为文本里关于遮体的决定,並非宗教性的。这仅仅是阿拉伯社区的习俗和文化。

虽然他们的观点备受爭议,也与一般的穆斯林世界不同,他们仍然有本身的论点:他们认为,如果这是一个宗教事项,那奴隶和自由人的规范肯定是一样的。例如,祷告和斋式,他们的作法是一样的:祈祷五次,斋戒也一个月。

然而,在服装上,圣训关于遮体的条文,是指女性奴隶遮体应从肚脐到膝盖。但在可兰经却指,整个身体除了脸和手。因此,他们认为该可兰经经文的脉络,仅限于阿拉伯社会背景,这不是一项宗教指示。

另一个论点认为,经文的文本背景,是要提醒当年时常骚扰女性奴隶的阿位伯男子。因此,除了露出面部和手部之外,穿著遮盖整个身体的独立女性,將可以女性奴隶区別开来。这样前者就可免受纠缠。无论如何,世界许多穆斯林学者都反对这样的论点。

总结而言,一,遮体在伊斯兰的语境里,是指遮盖令人羞耻的部位。二,几乎所有伊斯兰学者都认为经文里指示男性或女性遮体是一项宗教要求,但也有一小部份认为,这只是一项文化规范。换言之,遮体与否,可依社会的情境而定,如果社会允许不遮体,那不戴头巾也没错。因此,我们也知道不少伊斯兰学者是允许男性在运动时穿短裤的。

*刊登于《东方日报》(2019年1月12日):https://www.orientaldaily.com.my/s/27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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