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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党主席最近发表一项声明,指国家领导人必须是马来人和穆斯林。这引起各方回应。在脸书和推特上看到许多有关评论。在声明中,伊党主席认为,伊斯兰教义禁止非穆斯林出任国家领袖。当他牵扯伊斯兰时,就会引发各种疑问。事情真是如此吗?在政治治理中绩效的概念去哪啦?

从很久以前,即先知和四个哈里发时代之后,穆斯林政治体制便以君主制王朝为主。这始于穆阿维雅(Muawiyyah),也就是乌玛雅王朝(Umawiyyah)的开创者。该王朝没落后,随之崛起的是阿拔斯(Abbasiyah)王朝,接著是奥斯曼帝国(Osmaniyyah)。1924年,以土耳其为中心的奥斯曼君主制王朝灭亡。自此,世俗政体开始兴起。

长期以来,以宗教治国一直是伊斯兰国家采纳的制度。因此,许多伊斯兰学者的政治论述,都是依据宗教治国论。更何况,许多书写穆斯林政治的作家,也是依属于当权者。

这些书籍就成了当今穆斯林的参考。因此,穆斯林对政治的论述,从未脱离宗教治国。这也是为何伊党主席会发表如此的声明。实际上,这不仅是伊党主席的言论,这也是世界上许多穆斯林的信仰,不管是在马来西亚,还是在阿拉伯国家。

面对民主制不同态度

然而,过去的政治环境与如今不同。特别是在马来西亚和一些实行民主的国家。这是因为民主是依据多数人的意愿。谁获得多数人支持,其就是执政者,不管他的宗教或族裔。

对于当今穆斯林学者,面对民主制度的回应,可分为几种态度。一为,接受民主制度者,而这又可分为,一是有条件地接受;二是完全接受民主。

对于有条件接受者,他们将民主视为传递伊斯兰观点的一种政治体制方式。但是,其不能超越和违反伊斯兰的诠释。因此,他们只允许穆斯林担任政府领导人。

至于完全接受民主制者,他们认为必须完全地接受民主。这不仅是一种伊斯兰观点传递机制,而是参与国家决策的一种方式。因此,当非穆斯林获得多数支持时,他们也将以开放的态度看待。

在当代穆斯林思潮,类似后者立场的著名穆斯林学者,其中就有现住在突尼斯的拉昔甘努斯(Rashid Ghanoushi)。在他的一篇评论中解释说,帝国的时空脉络与民主时代不同,因此不应参照旧的王朝。

能力与诚信

在王朝时代,不管是乌玛雅、阿拔斯和奥斯曼帝国,统治者就如人民的主人,而人民就像政府的奴隶。因此,人民不能推翻政府。政权的更迭,时常是随著战争和流血冲突。

这肯定与民主制度有所不同,在民主制下,政府就像人民的雇员。在马来西亚,每一届政府获赋权管理人民事务五年。五年后,人民有权决定继续让原有的政府服务或更换其他人替代。

当政府是人民的雇员,而人民是老板时,在任用雇员时最基本的考量,就是依据《可兰经》提出的两项要求,能力和诚信。

这是依据《可兰经》中的一个典故,关于先知摩西与舒阿卜(Shuaib)在一个名为慕纳(Munay)的村庄会面,当时,舒阿卜的两个女儿告诉他,摩西拥有上述两项条件:第一,他的工作能力,第二,他有诚信。由于这两个原因,舒阿卜录用了摩西。

因此, 《可兰经》中上苍就有言:“最能干活的人是那些有工作能力和值得信赖的人。”依据这两项要求——能力及诚信而选出的执政者,将会不分种族、宗教及肤色给人民带来好处。

总结而言,我们意识到马来西亚穆斯林的政治论述依然陷于种族和宗教的框框。

但这不意味著,超越宗教及族群的绩效,不应获得推崇。如果推行绩效制,可预见的是,这将引起政治的争议,这包括在大学讲堂、清真寺和祈祷室会引起议论。因此,在推崇绩效制时,要有智慧。

*刊登于《东方日报》(2019年10月13日):https://www.orientaldaily.com.my/news/wenhui/2019/10/13/3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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